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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

 

沈莞从回来就一直处在兴奋中,脑细胞过于活跃,是一件很耗费精力的事儿,所以刚过九点多她就困了。

沈国良见女儿顶着两只黑眼圈,心疼了,催促她早早回屋睡觉。

“明天邻居跟亲戚来,你啥也不用管,就跟我一块儿招待,点点烟,多跟他们客气客气,知道不知道?”孙如跟出来交代她。

沈莞笑着点头,随即问道:“妈,你下午跟我婆婆进货咋样?”

孙如一提起这个,满头都是包。

“我俩转悠了一个大市场,感觉那些东西也就一般,明天开始还是下乡去收吧,价格能便宜,质量也能上去,我们俩说定了,以后东西就在乡下收,我管着店里生意,她一天下乡一回。”

“妈……”沈莞虽然决定不再管她们开店,但还是要叮嘱两句:“你们俩干活,尽量轮着来,不能可一个人干一件事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样既能够保持平衡,也不至于在谁缺位的时候,乱了方寸。”

“我知道,这不是一开始我俩都学习呢么,等回头生意开始干了,我俩肯定都安排好,放心吧,你妈我不是那么没心的人。”

孙如这么说,沈莞就放心了,孙如偶尔在小事上犯糊涂,但大事绝对一板一眼,人品跟性格都是可靠的。

“妈,那我回去睡了,你们明天还得招待客,也早点睡。”

“嗯,我知道了。”

……

陆家村。

齐莹也得知了沈莞考上县状元的消息,是孙如特意打电话通知她的。

齐莹答应了后者明天会去家里帮忙,下午早早的,就给沈莞准备了一个大红包,将钱塞到里头,她脸上的笑容就抑制不住。

“陆家祖宗积德,霆宵没办法完成的心愿,让他媳妇儿完成了。”

“只希望老祖宗以后保佑莞莞跟霆宵两个人,身体健康,平平安安,感情和睦,相扶到老……”齐莹双手合十的盘坐在窗口,口中喃喃自语。

说起来,她跟陆时营下乡前,也是接受过高知教育的文化人,可偏偏就在这乡下生活久了,也不知道思想受到了洗礼,还是对人生看透了,才将希望寄托于精神上。

齐莹说完这番话,自己都觉得可笑不已。

不过她还是满怀憧憬的,期待着未来的一切,她的孩子们,一定都要过上好日子。

“妈,你咋哭了?家里发生啥事儿了?”齐莹看着问话的小儿子。

最让她觉得窝心的是,从陆霆霄转了部队,回家的次数减少,她的小儿子陆霆蓁却忽然成熟了起来。

明明人儿还不大,才上初二,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他都要管一管。

罢了,总之她在这世界上多了一个依靠,也更加坚定了奋斗下去的决心!

“你嫂子,考上了咱们县状元!你跟你姐两个以后可得向她学习,知道不知道?”

“妈?你说啥?我嫂子考上了县状元!我的天……”陆霆蓁不知道哪根弦突然开窍了,没跟齐莹打招呼,直接跑去了屋外。

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陆明雪最宝贝的兔子,抓出来一只,拎着两只兔耳朵,撒腿就往平洼村跑去。

……

彼时,沈莞刚刚闭上眼睛,还没来得及睡着,就被一阵敲门声给叫醒了。

她以为来的是家里的邻居,就没多管,想着反正爸妈也要去开门,就翻了个身,正要继续睡。

院子里,响起孙如的声音:“莞莞,快出来,霆蓁带东西过来看你了!”

第226章 荒诞的逻辑

“陆霆蓁?”沈莞一个轱辘从被窝爬起来。

穿上衣服,打开门,地瓜先她一步冲了出去,直奔着陆霆蓁手里的兔子去了。

陆霆蓁见状赶忙抱着兔子躲,先跳上马车,但还是不如大狼狗的速度快,被撵上后,它用两只前爪子扒拉起了兔子,鼻子也来回的闻来闻去。

陆霆霄想要把兔子举高,奈何它被狼狗吓到了,拼命在他手里挣扎,导致他差点抓不住,让兔子脱手逃走。

“地瓜,你给我回屋去!”沈莞自从养了这只狗,简直不知道多说了多少话。

大狼狗被她凶了,这才老老实实的夹着尾巴回屋。

陆霆蓁憨笑的来到她面前说道:“嫂子,我听妈说你考了咱们县城的状元,恭喜你啊!”

“你为了这事儿来的?哈,带只兔子做什么?”沈莞好笑的问。

陆霆蓁拎着兔耳朵,用右手摸了摸后脑勺。

“嘿,这不是,想给你带点儿东西,不知道拿啥,就把兔子带一只给你吃。”

“算了,你还是拿回去吧,你姐要是知道,保准得哭。”沈莞没接兔子,转身带他进屋里说话。

陆霆蓁确定大狼狗不会出来,将兔子放地上了,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姐的兔子都让我妈卖了,她也没说啥,给你吃一只咋就不行了?嫂子,你可真厉害,你现在简直就是我的超级偶像!”

“噗!”沈莞忍不住乐,给他倒了杯水:“你小子,会唠嗑,将来肯定比你大哥有出息!”

“那不一样,我大哥是在他部队里发光发热,起码我就不行,而且我大哥要是上学,肯定比我学的好,我现在沉不下心学习,总是在想,以后我能做什么。”

坐在沈莞对面的少年,眼睛里尽是迷茫。

沈莞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坏事。

因为现在很多像陆霆蓁同样年纪的初中生,每天都是想着怎么能让自己开心,过一天算一天的混日子。

要么就是闷着头一心相信长辈跟老师画的大饼,坚信只要学出成绩,将来就一定能够成为人才。

能像陆霆蓁这样开始考虑未来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的学生,几乎没有。

这何尝不是他成长起来的表现呢?

“那你最大的爱好,是什么呢?”

“我的爱好……我喜欢看电视,我就纳闷儿了,《西游记》到底是咋拍出来的,难道唐僧真的去西天取到真经了吗?嫂子。”

沈莞被他天真的提问逗得直乐,还没来得及回答,沈莞又听见他说:“我还喜欢画画,我照着书,照着物,就基本能把东西画出来,但是我妈说画画是没用的东西,浪费时间,把我的画笔都给没收了。”

沈莞点了点头,觉得陆霆蓁只是单纯的抱怨而已,如果他非要坚持画下去,依照齐莹的性子,是管不住他的。

“那你还喜欢别的么?”

“嘿,嫂子,我最大的兴趣,是开店当老板,只要能赚到钱,我就特别有成就感!”陆霆蓁在她面前畅想着,说道:“我以后要挣好多钱,做大老板,出门有车接送的生活,想想就过瘾!”

“那你说的尽是实话,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关键得看,你能不能做到。”沈莞故意激励他。

陆霆蓁点了点头,神色正经了起来。

“我对自己有信心,我知道做生意不是瞎做,得有计划,还有开阔的眼界,就像你开饭店一样,迈出去一步,得提前把下一步规划好。”

“没错,确实是这样。”沈莞接下来,给他算了一笔时间账单。“你看你今年才十四岁,距离成年还有四年,等你念完了高中,也就到了差不多我这个年纪,如果你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或者高考考出了出色的分数,那么你在人前就有威望了,你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会被别人效仿,就会被别人当成榜样……”

沈莞现在对她说的这些东西,就是深有体会。

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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