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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今天他睡醒回屋的时候,忽然发现有几个花坛边一夜之间开出了好多花。他记得这几个花坛是因为昨天路过的时候还在想,这花坛边怎么种了这么多韭菜?大概“韭菜”听了很生气,今天就开了粉嫩可爱的小花为自己正名。杜师傅说这些花叫“风雨兰”,喜欢在风雨过后的晴天忽然开花,因此而得名。古原听了忽然笑起来:“那陆老板适合养这个。花哪能分得清真下雨还是假下雨,每天都浇水的话它说不定以为每天都在下雨,也许每天都能开花呢。”杜师傅摆摆手,一脸嫌弃:“这花是皮实,但他那么造迟早也得死。”在一旁听着的胡缨笑得前仰后合。隔壁院儿的陆老板气得牙根痒,默默把水关了回屋去了。作者有话说:宝宝们,我们这儿下雪了,天儿好冷,你们多多评论帮我暖暖评论区呀~嘿 尤其是汤,特别好喝古原好像越来越能放得开了,胡缨感受很明显。刚来的那几天他总是无声无息的,像没这个人一样。后来好歹到餐厅吃个饭,一天也算能见着两回了。自打续住之后,他好像才真正开始享受这里的生活。这几天,胡缨碰到他,他脸上总是带着笑的,对话也不再仅仅止于礼,偶尔还能开几句玩笑。不过他们之间的交往大概率也就止步于此了。避世森林的惯例是不问过往,不问将来。可能也正因如此,客人们在这儿才真正觉得轻松自在。不过,古原到底还是个有些内向且慢热的人,也就只有善谈的胡缨能跟他熟悉起来。古原跟周年都还不算熟。周年碰到古原总是点个头就算打招呼,古原张张嘴也不知道该不该问候一句:“您吃了没?”跟陆长淮就更不熟了,两人甚至连照面都还没打过一个。他俩的时间总是错开的。陆长淮习惯早起,古原夜里总睡不着,起床的时间陆长淮连午饭都吃过了。等到他再去吃晚饭,陆长淮也总是不见踪影,胡缨说他习惯了不吃晚饭。陆长淮觉得这样相安无事挺好,他乐得自在,全当隔壁没人。古原倒是觉得有些可惜,毕竟他对陆老板这位正常人还是有那么一些好奇心的。可惜归可惜,古原最近的生活倒是挺充实,也没空坐到窗前再去当那个“偷窥者”。

最近,胡缨给了他不少“情报”。比如小别墅里的影音室设备相当好,视听效果非常震撼;比如餐厅侧方其实还有个小酒吧,调酒师技术一流,独创的几款酒风味相当独特;再比如,山林里藏着很多小兔子和小刺猬,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碰到那几只圆滚滚的大花猫。所以他有意地让自己忙活起来。起床后像陆老板一样看看院儿里的花,拔拔草、浇浇水。午饭后去山林那边走一走。下午钻到影音室看两部电影。晚饭后或跑到小酒吧喝上两杯酒,或躺在凉亭里看上会儿夜景,这一天就算过去了。除了身上的包越来越多之外,其他都挺好。古原整个人前所未有地放松,甚至觉得前面二十多年的所有不美好都在慢慢离他远去。大概是太放松了,胆子也越来越大。前几天他去山林那边都不敢走太远,知道自己方向感不好,怕迷路。那天他中午吃太饱,想多走一会儿消消食,于是绕着山脚往更远的地方去了。从陆老板那栋别墅沿着鹅卵石路往西走,可以看到路的南侧有一片迷你小“森林”。树荫下有几组石桌石凳,周边种着各色绿植。那里就是避世森林的客人们经常活动的地方。经过“小森林”,再或往南或往北或往西走,都是没有被开发过的荒郊野岭。入住那天,胡缨特意嘱咐过,如果没有人带着,尽量别往那些地方去。古原自小就听话,所以那天胡缨告诉他山林里有很多小动物的时候,他问:“那些地方不是不建议去吗?”谁知胡缨笑着摆摆手说:“吓唬你们的,怕出事。山脚下有人住的,很安全,只要你不自己上山,山脚下那些地方姐都熟,就算你钻地底下去姐都能给你薅回来。”见古原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样子,胡缨又开玩笑说:“但是崴个脚、摔个跤什么的我们可不负责噢。”从那之后,古原每天都往那边去散步。有时候往南,有时候往北,有时候干脆走直线,一直往西走到山脚。这么走过几天,周边也算熟悉了,所以他今天才敢多走一段。越往远处走树越多、林越密,古原也就越平静。他喜欢这种好像已经逃离人间的感觉。脚下是覆着落叶的土地,头顶有阳光穿过树冠,周围的一切声响都来自于大自然,目之所及的所有景色都没有经过人工雕琢。在这里,他会想起他上大学的那几年,纯粹地跟音乐相处的那几年。那时候,音乐就只是音乐,与商业价值无关、与表演效果无关,甚至与旁人的好恶也无关。那时候的音乐纯粹到像孕育于大自然,就像此时古原站在这林中耳朵里听到的所有声音一样美妙。他忽然想,他碎了的小提琴或许应该埋在这里。脑子里忽然冒出了这个想法,他没有犹豫,立刻转身往回走。是的,应该埋在这里。即便它如今七零八落,也该把它还给大地。这里朝阳起,迟暮落,花草树木野蛮生长。这里风会来,雨会至,不论是昆虫兔子还是蘑菇野草都有自己的生命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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