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着,甚至,他还愿意养着她的一大家子?
可在魏妤看来,就是,虱子咬你,你就不觉得瘙痒难耐吗?
正常人,谁能容忍,臭虫,又或者虱子一家,在自己头上筑巢,然后长年累月地吸血自己?
反正,魏妤这个正常人,是不能容忍,有寄生虫,在自己身上扎根,定居的。
她会忍不住,抬起手来,把趴在自己身上吸血的臭虫,拍死,或者,至少驱逐出境。
虱子不除,她身上会痒的,一日不除,这种瘙痒,只会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困扰!
反正,魏妤是不会化身寄生虫,趴在人家身上吸血的!
她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事情。
那就是把穿越者全部的财产,归还给魏池这个失主!
至于这中间的差价?
比如说,穿越者用掉的那些个灵石?
又或者,穿越者生财有道,把魏池赠予的财物,给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给翻倍?
魏妤表示:我不知道,我又没有穿越者的记忆,他们之间的种种,包括金钱上的往来筹措,我又怎么知道?
我只是按照我的认知,把穿越者的财产,做了合理分配。
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
总不能,他秦衡也沦为,用别人的财产,充自己的脸面的小丑吧?
穿越者以为自己可厉害了,能够搞到别人的钱,无偿得到别人的供养和资源!
可在真正的上流社会眼里,她分明是纯纯小丑,狗子叼了几根肉骨头,被主人娇宠,就可以上桌了,把自己当人了?
魏妤趁夜带着方蓉,乘坐晚间云舟,离开了泰和城。
她们的目的地,是距离泰和城很远很远的一个城市,名叫云城。
在那里,魏妤有几套房产。
可以供她们落脚。
有人一定会问了,房产哪里来的,不会和穿越者一样,是某个男人赠与的吧?
魏妤表示:“我作为炼器师,需要去往各地,收集炼器所需的珍贵材料。”
“然后在全国各地,购买了相应的房产,算是投资,也是想着,以后可以来这里小住几日。”
“至于买房子的钱是哪里来的?”
“我活了二十多年,掌握着炼器这一技能,可能前期比较困难,经济上拮据点,可等我成名以后,就再也没有金钱上的困扰了。”
方蓉很迷茫。
她好后悔,没有陪着自己的爹爹哥哥,一起回老家。
她也是心存幻想,魏池没有那么狠心的,他对魏妤那么好,无私地供养魏妤和魏妤的一大家子,付出了那么多,沉没成本那么大,他怎么会不要魏妤呢?
方蓉还以为,魏妤做了那么多,是想引起魏池的关注,就是欲擒故纵的计谋!
她根本不会离开魏池。
她的所作所为,也只是希望引起魏池的重视,然后让魏池来挽留她。
然后两人重归于好。
魏池继续养着魏妤,和魏妤的一大家子。
然后方蓉就可以继续平淡无奇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了。
所以,方蓉还愿意继续留在魏妤身边。
而不是回桃花镇。
原因很简单,她觉得魏池会找她们,或者说,至少会找魏妤,然后试图挽留魏妤。
然后两人和好。
魏池连夜把魏妤接回泰和城。
然后方蓉这个魏妤的生母,又可以继续过富贵无忧的闲适生活了。
可她绝没有想到,魏妤会因为婚事不协,而万念俱灰,而做出来一些极端的事情。
云舟落地的时候,方蓉已经彻底无所适从了。
脱离了旧有的环境,她不会回到最初的自己,那个牛马打工人吧?
不要啊!
云舟落地的时候,外面已经天光大亮。
魏妤盘腿打坐了整整一夜,才堪堪抵达了练气六层中期,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修炼速度,有多么恐怖如斯,令人侧目!
而方蓉,则是用熬夜熬得通红的一双杏眼,满脸失望地凝视着她。
她没有想到,魏妤居然玩真的?
不是欲擒故纵?
而是真正消失在人海里,就此消身匿迹,成为消失的她,如此决绝?
方蓉怀疑,魏妤是婚事不谐,受到了太大的刺激,所以才会心性大变,做出如此极端之事!
所以,她打算找个大师算算,看看离了泰和城,离了那些个克夫的纷扰流言,魏妤还能不能再有婚姻上的好运?
然后吊个金龟婿?
这样,方蓉又可以被人养着,过富贵清闲安适的好生活了。
方蓉带着魏妤,去找大师指点迷津。
当然了,现在她们很贫穷,不能重金找城中有名的算命先生,只能路边摊。
魏妤去当地的官府,要求继承秦衡在当地的房产。
因为她是秦衡的妻子。
两人已经对天盟誓,此生荣辱与共,不分彼此。
官府很快就把房产过户了。
对于熟悉各种外交辞令的秦衡来说,这些事情,都是小s。
房子是自己买的,买在哪里,买房子的花费,和当地的官府打交道,这对于秦衡来说,难道不是如数家珍?
等魏妤一出来官府,方蓉已经和算命先生聊的很投机了。
算命先生没口子地夸。
方蓉被他描绘的美好图画,给哄得很开心。
两厢都很合宜。
魏妤拿着三张房产证,望着眼前的一幕,整个人都满头黑线。
她没想到,方蓉会因为内心迷茫,而求问于路边摊上的小老头儿!
魏妤是真的没想到。
因为方蓉和秦母,是完全不同的。
秦母经常去找算命先生算命。
而方蓉,则对算命,那叫一个嗤之以鼻。
所以,她才会对城中的那些个有名的算命先生,毫无敬畏之心,然后从他们手里,抢走了他们的钱财。
小老头儿:“你女儿是二婚吧?”
“前头死了一个男人。”
方蓉满脸苦涩,“这叫怎么回事吗?我女儿是望门寡,没过门,刚写了婚书,男方就死了,这也算是一段婚姻吗?”
小老头儿在衙门里有人脉,他的堂侄儿,就是衙门里的笔吏,负责文书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