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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暴力/产卵/抹布暗示

 

是奥尔菲斯。如果没有他,他或许会度过平庸又衣食无忧的一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做着最下等的工作每日以色事人。

“不管怎么说,我的目的达到了。”他笑了,是狂妄的大笑。作曲家恼怒地呵斥他闭嘴,却只换来那人无情的顶撞。

“我可是还没发泄出来呢,作曲家先生。好好尽你德罗斯夫人的职责吧。事已至此,所有的爱恨都难以形容我对你的感情,即便是我也难以找到词语来形容——所以不妨把探讨这些的精力用在行动上,如何?”

弗雷德里克沉默地闭紧双眼,奥尔菲斯全当他是在同意。oga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一点点向他打开,生殖腔只打开了不过一个小口,那人就迫不及待地顶弄着,把那隐秘的器官撬开。不过一会,弗雷德就被彻底占有了。性器进得太深,他难以置信地抚摸着被撑起的小腹,无法接受如此深的地方正在被侵犯。那是独属于他的alpha的享受,只有永久标记的人才能让oga敞开心扉,露出内里最柔软的花蕊。

奥尔菲斯去吻他的嘴,他并没有拒绝,只是顺从地迎合。宫交带给oga的感觉并不算太好,得益于天赋异禀的身体素质,他不过一会就接受了这粗鲁的发泄,从痛感中品味出了奇异的快感。或许正如那群人所说,他就是一个适合发泄性欲的玩具,再粗鲁的性爱都能让他爽到。

如果从所有睡过他的alpha中比较,奥尔菲斯绝对是最顶尖的一个,无论是技术还是耐力,他都优秀得无可挑剔。于他做爱是格外让人上瘾的体验,持续得高潮让人这辈子都忘不掉。除此之外还要归功于两人极佳的身体相性和信息素的高度匹配,或许他们命中注定在一起。

想到这里,弗雷德里克自嘲的笑了。两个旗鼓相当的烂人,怎么不算门当户对呢?

那天夜里他们做了很多次。难得做到最后弗雷德里克还是清醒的,毕竟每次他要昏死过去时奥尔菲斯都会把他操醒。顺应奥尔菲斯的要求,被灌了一肚子精液的oga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清洗,而是带上了那人为他准备的肛塞。不长也不短,这个冰冷的器物上拴着一条细细的短链,上面还缀着珍珠。十分不巧,作曲家先生很讨厌珍珠这种敷衍廉价的饰品,他的丈夫是有意在引起他的反感。

“真是恶趣味啊,男爵先生。”弗雷德嫌弃地锁着眉头,只觉得下身有些若有若无的瘙痒,给人带来浅浅的空虚感。

“从今天开始,没有我的命令不允许摘下,明白吗?”奥尔菲斯轻吻过他的眼角,表面上看起来像一个温柔的丈夫,所说的却是下流的话。“好了,我们该下去吃饭了——这个时间吃饭恐怕只能称得上是夜宵了吧。”

弗雷德里克点点头。他几乎不分昼夜地被侵犯着,时间已经失去了意义。奥尔菲斯把他横抱起来,他是那么瘦,身材高大体重却轻得不行,他甚至怀疑起对方会不会因为体脂率过低而不能怀孕。

至少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作曲家不用再度过饥饿又毫无尊严的日子了。肛塞带给他的不适与惨无人道的轮奸相比简直算得上怜悯,可怜的弗雷德里克终于能从窒息的生活中暂时逃脱,度过一段稍微正常的日子了。

弗雷德里克觉得自己最近有点不对劲。

首先是体力上明显变差。他最近总是睡到中午才醒,狩猎时也没什么精神,有几次甚至险些被猎物偷袭,好在最后凭借过人的身手化险为夷。其次就是莫名的心烦意乱,感觉浑身燥热,也没办法专心。在压抑了两天后他逐渐有了头绪,似乎夹腿能缓解一些身体的不适,他察觉自己可能是病了,却不知病理。

作为一只离群索居的龙,弗雷德里克从小便自力更生。比起那些素昧谋面的同族,他的生活方式更像人类。他平时会接一些委托,帮助人类猎杀猛兽以赚取金币,这种职业被称为赏金猎人。凭借着龙族强大的身体素质,他总是能赚得盆满钵满,吃住再也不愁。久而久之,他的名声也传开了,越来越多的人找他交易,甚至给了他起个名字叫“猎龙者”。

猎龙者的小日子是相当滋润。喜欢亮晶晶的财宝是龙刻在骨子里的天性,赚到的钱花不完,他于是全换成金银珠宝带在身上,一副暴发户的样子。他现在换算成人类的年龄才9岁,心思比较单纯,因为没人教他,常识方面更是完全都不懂。活了这么多年都没生过病,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能每天郁郁寡欢地躲在被子里,难受得睡都睡不着。

这天他照常去楼下的餐馆吃饭,餐馆老板娘养的狗却一直围着他转圈,还贴在他身上嗅来嗅去。他已经在这里住了数年,与老板娘一家也比较熟悉,狗跟本不可能对他感到陌生。正在他感到诧异时,这条黑色的大狗却直接扑在了他的身上,险些把毫无防备的龙扑倒。

“哈维,快回来!不可以对克雷伯格先生这样!”老板娘把狗叫了回来,随即对弗雷德里克道歉:“不好意思,它发情了,攻击性比较强,没伤到你吧?”

“没事。”他摇摇头,问道:“什么是发情?”

耿直的疑问让老板娘一时哑然,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是动物交配前的征兆,这时期的动物会格外的烦躁,只有完成了繁殖后代的目的后才能安宁下来。

“原来如此。”想到自己这几天的生理不适,他终于有了答案。怪不得哈维一直围着他转圈,原来是因为自己也发情了,它是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长这么大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弗雷德里克不知道发情期只是一段时间比较难熬,忍一忍就过去了,还以为只有繁衍了后代,自己的身体才能重新恢复正常。

他之前在酒馆时听赏金猎人们聊天,他们总是夸赞自己的强壮,还说以后自己的孩子肯定也不差。看来只有基因优秀,才能生出好的下一代,自己这么强大,必须要找个同样强的人和他生孩子才行。

想到这里,他又去问老板娘:“这里最强的人是谁?”

老板娘沉思了一会,说道:“咱们这里最强的人应该就是你了。还是首都的强者比较多,最强的人大概是国王陛下吧。”

考虑到猎龙者常识欠缺,她刻意回避了权力与实力的区别。弗雷德里克也没想这么多,还以为国王是一个能打十个的壮汉,当即决定自己要去向他求偶,说道:“我要去首都见见他。”

老板娘大吃一惊,问他去见国王做什么,得到的答复是他要寻找强者。总是有勇者这么说,她也没再多问,只是提醒了那人觐见国王必要的流程,还送了他一张去首都的地图。

弗雷德里克简单收拾了行礼,还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把自己最喜欢的首饰全戴在身上,光是戒指就戴了十多个。看着镜子里金光闪闪的自己,他满意极了,这不得把国王迷死。他于是就这样上路了。

首都比他想象得还要大得多,经过了无数次迷路,他终于找到了国王的家。看着眼前这所高大华美的建筑,贪婪的小龙两眼直放光,不敢想象住在这里的人会多幸福。

老板娘过提醒他,不能直接进国王的家里,会被赶出来,需要经历一套复杂的流程。弗雷德里克想破脑袋也没想起来老板娘当时是怎么跟他说的,忘得一干二净,突然他灵机一动,准备偷偷溜进去。

夜深人静时,他偷偷撂倒了几个护卫,把他们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混进了皇宫。偷听了几个侍卫的对话,他知道了国王现在正独自在花园里休息。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于是兜兜转转,终于溜进了花园里。

这座花园可真大啊,山姆大叔的农场和这里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到处都种着漂亮的花朵,空气中还有令人身心愉悦的香气。他鬼鬼祟祟地躲藏了半天,看到在花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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