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景驰瞧着她那模样,却捂着嘴噗嗤一声笑了。
余烟:“?”
景驰靠在车上,头微微一歪,“我是和祈安走的最近的,其他人可能看不出来,但我能,烟烟,你一点也不爱祈安。”
听此,余烟的心猛地提在了嗓子眼,她左右看了看,确认连只飞虫都没有后,她稳了稳心:“别胡说。”
“什么叫胡说。”景驰道,“就那件婚纱,我拿到手,拍了视频发在我们的好友群里,曾经和祈安关系好的那些女生们,只是看视频都哭了。”
“我们都会睹物思人,但你今天的反应,还没你的朋友大。”
余烟狡辩,“我觉得你的看法有点过于片面,不是所有人的情绪都很丰富,我已经把泪哭干了,哭不出来了,麻木了。”
景驰很显然不信这套说辞,“我不会和凌家说什么的,现在也没什么人,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明明不爱祈安,为什么要和他结婚,这不是你的性格,余小狼。”
怎么想
余小狼。
这个称呼让余烟收紧了下颌。
四年前,凌祈安带去宁山的那群朋友里就有景驰。
他们两个高中从杭城一起考进了国外的大学,还学了同样的专业,在国外也认识了同一波朋友。
那天,凌祈安给景驰等人介绍她,“余烟,我亲哥认的妹妹,也是我的妹妹,你们的妹妹。”
他的那些金发碧眼或卷发黑皮的朋友都很兴奋的跟着凌祈安一起叫她妹妹,景驰却只是内敛地冲她笑了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虽说凌祈安一开始给她说的话影响了她的心情,但是他的朋友们的确都很有趣。
他们虽是外国人,但懂点汉语,便与她也能轻松的沟通,甚至还让她找到了一些自信。
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对宁山很熟悉,每一个寺庙的来历和其中的故事她都知道。
十四岁她和凌镜尘在万佛寺重逢后,之后的每一天她都会在宁山学东西。
她对宁山的历史文化娓娓道来,那些来自国外的小哥哥们都不停地赞扬她。
夜幕降临时,凌祈安还真给她买了一盒护手霜。
他给她在手背上试涂的时候,有个卷发的蓝眼睛小哥哥买了一根玉簪子插在了她的头发上。
然后用蹩脚的汉语对她说,“余烟,我喜欢你,你能不能做我的女朋友。”
那也是她人生第一次被男生告白。
当时的她直接就给懵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凌祈安马上搂住她的肩膀,笑着说:“约翰,烟烟这个岁数在我们国内是不允许谈恋爱的,你放弃吧。”
蓝眼小哥哥很遗憾的耸耸肩,“好吧,那等明年。”
紧接着,一直很低调的景驰就走上前来,把约翰拉去了一遍,“好了,时间不早了,和姑娘再见,我们该下山了。”
眼瞧着要分开了,但她一直记得凌镜尘的嘱托,要看着凌祈安平平安安的。
她便没有在宁山景区里直接和他们分开,而是把他们送到了停车场。
不想他们刚到停车场时,突然不知从哪里蹿出了一只身型特别大的狼狗。
停车场某个车子内有人在喊,说那只狼狗是从附近村子里跑出来的,有狂犬病,是恶犬,让他们赶紧跑。
富家子们直接给吓懵了,回过神后,开始四处躲窜。
而也是那个时刻,她对景驰生出了好感的。
那时的景驰体格看起来还没凌祈安大,但他却是最先一步,挡在了她面前。
虽然她不需要这些白嫩小哥哥们的保护,但被人保护的感觉,还是有一点点好。
之后,在狼狗朝着他们冲过来时,她从伸手撩起自己的衣摆,从腰带上抽出了一把短刀。
宁山深山内有很多野生动物,自然包括狼。
凌晨进山,必须带点冷兵器和打火匣,用来自保。
她从山上下来,只是把草药篓子给摘下来放在了凌镜尘那里,短刀一直在身上。
而后,在凌祈安和景驰等一众人瞪大眼睛时,身材娇小的她快速冲了出去,在狼狗扑向她的时候,她身子敏捷一侧,一手抓住了狼狗的耳朵,同时拿短刀的手用力,直接把刀戳进了狼狗的脖子。
后来一阵风呼啸而过。
随着“噗”的拔刀声,狼狗伤口上的血溅了她一身,她又快准狠的在狼狗的脖子下再来一刀,方才收了手。
而等她舒了口气,回头笑着刚说了句:“没事儿了,你们走吧。”
下一秒,凌祈安突然紧扣住了自己的胸口,呼吸也瞬间梗住,上不动气了。
一时间他们乱作一团,好在凌祈安身上带着急救药,景驰找出来喂给他吃,他才活了过来。
等她再次和凌祈安对上视线后。
她发现,他的眼眸里少了一些上午让她觉得看不起她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甚至还多了一点难以言说的东西。
具体形容一下,就是有点……黏黏糊糊的。
而他虽然没出事,但保险起见,景驰给凌镜尘打了个电话。
很快凌镜尘和几个僧人也来到停车场,凌镜尘和景驰他们把凌祈安塞上了车,要带他去医院。
余烟则被僧人带走去清洗了。
她治服那只恶犬做了好事,当晚留在宁山吃了晚饭,后来时间不早了,她给母亲打了个电话,便没回村,就在山上,留宿在了比丘尼们的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