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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人心发黄变色又是否平常事?本来好端端的,闪着的颈链挂在心上;忽然一天,它竟不再闪亮了。是我错,不关别人的事。颈链依然在等,虽然我知道那人不会出现。那么多年了,让我们都忘了吧。一月十五日真奇怪,我整日坐立不安。把辛樱送上学,然后到寿司店买了两盒杂锦寿司回家,毫无兴致地吃了两口。那人会不会出现?不是说过会在二月回来见我吗?也十年了。当初许下的诺言,想必牢记心上,我自己就是那样,一直记着至今。娶了阿芝,生下辛樱,却依然没有忘记。我有预感,今年,就是今年了。等待一个明知不会出现的人,真是的。辛达维一直爱恋着一个人,他耐心地等待,可是对方却没有出现。历时多久?十年?是他说的。那个人不是我,没可能是我。晚饭时,我问辛樱:“你妈妈的名字是阿芝,对吗?”辛樱把头从通心粉上抬起,说:“好像是。”半晌后我说:“你爸爸有个心上人。”“噢?”她斜眼看我。“但不是我。”我说。“是你。”她坚持。“他死之前每晚也在看你。”我捧着通心粉,猜测着自己在辛达维心目中的地位。半晌后我抬头,想通了:我有一个情敌。“你爸爸一心二用。”我告诉辛樱,她不明白,奇怪地看着我,然后专心地吃她的通心粉。彻夜不眠,我把整本日记从头看一遍。辛达维的心上人不断地出现,字里行间看得出他对那半边心的重视,重重复复,是连串的思念。而我出现的日子,是一月十六日。一月十六日今天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脸形长长,身材高挑,不算太漂亮,但胜在有气质。中学时代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教师,教地理科的,她时常拿着地球仪和大幅的世界地图。她很温文秀气,但开朗决断得像个男孩子。像她这样的女教师,暗恋她的男学生一定不会少,她也像是知道那样,经常都神采飞扬,又带点孤芳自赏。我挽着菜篮,跟在她身后,心情非常畅快,仿佛回到中学时代,这是唯一一次相同的经验。她有没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必然是很优秀的了,因为她有着那样优秀的背影。我跟着她走上一段路,发现她住在二号的大厦。我笑出声来,心中的温暖无法形容。我从不知道,自己有优秀的背影,亦不曾有人以“有气质”来形容我。从小到大,我都活在“普通”和“不起眼”的阴影下,没有想过还有别的形象。我叹了一口气,非常释怀。然而,假若那天他挽着菜篮结识了我,往后所发生的事情一定不会一样。我一定会欢欣愉快地跟他谈天说地,说不定还会给他弄上数碟小菜。不知道他那天买了什么菜?会否对辛樱的胃口?我把日记簿按在心上,为自己的想像而感动。他为什么不走过来告诉我他喜欢我?一月二十日女孩子有个艳丽的女朋友,浓妆华服,很脸熟,是明星吗?我看到她们一同从一辆黑色劳斯莱斯中步出,女孩依然清秀,穿着舒适的男装西裤;她的同伴则穿紧身低胸衣裙,把墨镜架在头上。我还是喜欢女孩那形格多一些。很亲切。辛樱刚才走进来向我撒娇,我告诉她,我遇上了一个很合心意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明不明白,她只是嘻嘻笑。一月二十五日女孩有没有五尺六寸高?高一些还是矮一些?女孩子高瘦才好看,最怕玲珑浮突那样夸张。今天,我看到她与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返家,他们是什么关系?男女朋友?他们入了屋,好像是拥抱了,但是,我看得不清楚。忽然,我有些不高兴。我的心怦怦地乱跳,我知道,那个男人是ray摸nd。二月一日我买了一支望远镜,可以安心地观察女孩。那个男人又出现了,是的,他们是情人,但是他们只是偶然走在一起。我依然相信,女孩有良好的品性。她喜爱烹饪和做手工,她有收集钮扣来装饰旧物的习惯。她也喜欢听歌,有时候会手舞足蹈地自顾自跳舞,很有趣。她总是独自一人居多,如我。二月十四日女孩今天不知在看什么影碟,她看得很入神,厨房的水开了也不知。我会不会喜欢那出电影?可能我会喜欢。抱着她一起看,感觉一定很好。她跟我一样,情人节也要留在家里,真是同病相怜。不如为她准备一份礼物,就送她我的银颈链吧。≈35273;上我已经和她很熟稔了,虽然她不会知道我是谁。二月二十日今天,我煮了一锅罗宋汤,辛樱很喜欢喝,我想送一碗到她那边。我见她今晚吃饭盒。真想认识她,但太唐突吧!而且,年轻女孩一定不会喜欢男人拖着一个九岁的女儿。还是算了。二月二十七日女孩今天与男伴吵架,吵得很凶。他走了之后,女孩伏在沙发上哭泣。她爱他,他不爱她。是这样吗?若果我现在走去安慰她,她会否感动?多么的喜欢她,真奇怪,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时无刻想着她。每天的寄望就是等待她回家,然后把她看得一清二楚。她会否明白?我想一定不可能,因为,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三月五日辛樱问我用望远镜看谁,我告诉她,是未来的妈妈。她双眼顷刻闪亮起来,嚷着要看。我不会让她看,免得后来不成事叫她失望。自阿芝别后,从没有一个女人能叫我这样动心。看到她笑我会笑,看到她流泪我会悲伤。我爱上了她吗?我连她的声音也没有听过。她的气质那样优雅,她的声音一定很动听。三月七日我站在她楼下等她回家,由五时半一直站到九时许,她也没有回来。我返家,辛樱说肚子饿,我给她焗了个微波炉pizza,然后才发觉,女孩已返回住所了。突然间,情绪卷进了红色地带。我发怒,一掌掴在辛樱的脸上,辛樱尖叫嚎哭,然后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是这样的不试曝制。三月十一日今天陈太的儿子来了两句钟。这孩子一向学习不用心,我一早不想教他,今天较平日多加一句钟,其实是因为他上星期有事缺席了。时间是六时至八时。他迟到了十五分钟,变成了六时十五分至八时十五分。我很不满意。今天是星期一,对面的女孩会在八时许回家。我心不在焉地想着,不知道她在外头干些什么,回家以后又会做什么。我不想错过她的一举一动,希望可以在八时正走回书房看她。陈太的儿子却不知就里地拖延时间,愈弹愈差。我光火了,大声斥喝他。看着他惊恐的眼神,我也吓怕了,唯有走到厨房倒一杯冰水,一喝而尽消除戾气,然后当我走回厅中时,陈太的儿子已经走了,这时才不过七时四十五分。无所谓,我走进书房,准备等待她回家。这是最后一篇的日记。十天之后,三月二十一日,辛达维从书房的窗口堕下,遗下一封写上我的姓名、地址的遗书。事情便是这样开始了。他爱上了我。日记上是这样显示的。虽没有说明,但是他为我而死。我把脸庞贴着日记簿,心情跌宕,很难受。带点神经质的男人;断掉左手无名指的第一节;以教钢琴为生;有个九岁女儿;妻子叫做阿芝;心中锁着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无从稽考;留下放在铜盒内的一条发黄银颈链,说是送给最爱的人。偷窥喜欢的女人;教小孩弹琴时脾气暴燥;女儿生日教他感触良多;闲时提着菜篮买菜。一点一滴,他活到我心上来,他说话的姿势、弹琴时的神情、从望远镜中的窥望,我完全知道了,纵然我不能在纸上画出他的外形容貌,他已不再神秘迷离。要喜欢他不难,我知我会喜欢这样的男人。他刁难时我会迁就,他弹琴时我会坐在旁边聆听,我还可以替他到街市买菜,傍晚时分接辛樱放学。我也会踏单车,大围的单车径,我懂。为什么要死?不死不可以吗?只告诉我喜欢我便成了。辛达维,你剥削了自己的生命,也剥削了我的恋爱机会。我不会放过你。我穿着睡觉的衣服走到对面大厦的九楼b座,纯熟地走进他的睡房,从他床边的抽屉拿出那个古董铜盒,把里面的银颈链挂在颈上。我带走了樱桃街内的宝物。辛达维,你是我的。从今我们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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