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毛仙钱英(下)
笑了起来,可这笑声甚是凄凉,眼泪再也止不住地夺眶而出!
“小英,小英,你这是怎么了?坐在这里干什么?”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是谁在叫我呢?钱英回了回神,看着面前的卡瓦,长着黑毛的脸看不清脸色如何,只是原本崭新的小红褂子,弄得灰扑扑的,胸口还破了一个大洞。“卡瓦?卡瓦!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弄成这样啊?”
“昨天晚上去找那葛老头的麻烦,却没料到他身上有高人赠的护身符,一个不小心被伤到了。没办法,只能先调息一会儿,等到黎明前阳气最弱的那会儿,我拼着受伤硬抗了那符咒,掐死了那葛老头!自己就变这样了。小英,你不要哭了,葛老头死了,你不用嫁给他了!”看着全身狼狈的卡瓦,看着它真挚的眼神,自己又怎么可能责备它呢!“卡瓦,谢谢你,我知道这么些年来,要是没有你,也许我都长不到这么大!以后,我不在了,你一定要开开心心的,不要再让自己受伤了,我会心疼的!爹娘要让我去沉塘,安抚葛家,与其去沉塘,还不如就这么安安静静的走,你一定要好好的!”眼神认真,表情怪异。说完忍不住一口血咳了出来。这些年没什么爱好,就喜欢鼓捣些药材,没想到最后倒是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小英,小英,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什么叫你不在了啊!我不要你离开!”毛鬼神本没有眼泪,这会儿卡瓦却是哭出了血,“小英,我有办法,一定能救你的,以后你会永永远远的陪着卡瓦的!就算你讨厌卡瓦,我也要你活着!”
感受到钱英的气息越来越弱,不再有任何的犹豫,划破了自己和钱英的手腕,贴合在一起。“萨卡洛瓦克天咯塞洛卡瓦林卡露斯苏埃卡文哇瓦”一段听不懂的咒语快速的念了出来,手腕相贴处,慢慢地泛起了一阵灰白的光芒!
“唔~”等到钱英慢慢的睁开眼睛后,映入眼帘的就是卡瓦疲惫又焦急的眼神,看到自己醒来后,一瞬间的迸发出了强烈的光彩,“小英,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啊?”其实醒来的那一刻,钱英已经明白了什么,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看到的这个世界,感受到的和卡瓦的联系,还有脑袋里莫名其妙出现的一些东西,让自己知道了卡瓦对自己做了什么!
本来一片欣喜的卡瓦,看钱英一直沉默着不说话,以为她是生气了,讨厌自己了。声音有点闪躲,不在像是以前一样的理所当然,“小英,不要讨厌我,我不想你离开我!”看着卡瓦这难得的小模样,钱英眼里全是笑意,“我会很快的变老的,卡瓦你会嫌弃我嘛?”“不会的,不会的,卡瓦怎么会嫌弃小英!”“扑哧!傻卡瓦,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只有你啊,怎么会嫌弃你!”“真的嘛?”还不等钱英点头,外面就传来了吵吵嚷嚷的声音,说什么来抓自己。卡瓦一听就不乐意了,“我去杀了他们!”钱英连忙拦住了它,“卡瓦,我不行计较了,全当我还了他们的生育之恩了,我们走吧,不要回来这里了!”
这天以后,钱英就这么消失了,钱家得罪了葛家,又没了毛鬼神,慢慢的败落了下去。没有人知道钱英去了哪里,只是在阴阳圈子里,毛仙钱英的名头倒是慢慢的大了起来!
世间万物,皆讲究一个“缘”字,缘分不够,父母双亲也是生分。缘分够了,哪怕是异类,也是能伴你一生的幸运!
那次跳脚神事件以后,我被魂魄的疼痛,折磨了足足半年。师父多了个毛仙邻居,除此之外,生活没有什么变化!认字以后,我开始跟着师父学一些捉鬼拿妖的本事。我这个人,对学校的课本那是真的不感兴趣,全凭着一点小聪明,成绩倒还马马虎虎。但是学起道术,看起师父那些奇奇怪怪的书,我倒是很感兴趣,一点都没有不耐烦,也许,天生就该是吃这碗饭的吧!
每天跟着师父学学看相辨气,不要小看这看相辨气,这是每个阴阳先生的基本功。哪怕我们这一脉的主职业是冲上去干架的,也得先要普及一下这“看”的功夫。这里面的门道多的很,厉害的,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的人生,分辨是人还是妖。看相没有那么玄乎,只是能推断大致走向罢了,你具体的发生过什么事,其实是看不出来的。当然要排除一生都致力于卜卦一道的“卜门”一脉。这是后话,这里不提。也因为这个,我才会说,干我们这行的,赚钱都是三分本事,七分忽悠。日子也就这么一天天的过。
整个小学我过得很无语,每天都是独来独往的一个人,我那些同学背地里喊我“小神棍”,我也知道,但能怎么样呢,人家说的也没错,我就是一小神棍!ˉ▽ˉ;索性我平日里也不是个话多的,五年下来。师父总是笑话我是个小大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期间,师父开坛,我正式拜了师祖,成了黄煞门下的。一个吻,轻轻地烙了下来,带着虔诚与珍惜。
当天晚上,阿莴窈没有回自己的小楼培养自己心爱的蛊虫,没有研究研究占卜,而是住在了西楼。哪怕是这草戒指,哪怕只是私定的终身,阿莴窈不后悔,这就是自己的新婚夜,从此以后,她是李子谦的妻,他是阿莴窈的夫。
美好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阿瓦桑看出了两人之间的情愫,对着阿莴窈苦口婆心的劝说着,甚至是拿出了祖宗铁律来做警告。他不行让这几天最有天赋的巫师,因为儿女情长,离开生她养她,需要她来守护的里溪寨。
另一方面,李建国的士兵前来找他了。这些日子,他们已经联系到了失散的团部,可以动身前去与大部队会合。
离别就是这么猝不及防。阿莴窈不惧怕孤身离开寨子,可是她不能舍下自己守护寨子的责任。李建国的情况,也不会允许带着一个家属。李建国想要留在这里,陪着自己心爱的姑娘简简单单地过完这一生。可是紧急的战事,自己手下性命相托的士兵提醒着他,他需要去归队,去奉献自己的一份力。
李建国留下了自己贴身收藏,极喜爱的德国产卢格p08手枪。取走了阿莴窈秀发上的一支银簪。
“只要看着这簪子,就像是看到你一样。你也可以看着这手枪,当作我还在你身旁。窈,等我,我会回来的,等到战争结束,我就会回来,还你一场婚礼!
“子谦,我会等着你,等你回来,我就随着你离开。”
一个拥抱,一个轻吻,一次离别,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成为了最后一次见面。李建国再也没有回来,回到这隐蔽的苗寨中来。
阿莴窈等,等了一年又一年,从十七岁等到四十七岁,又从四十七岁,等到了六十七岁,七十七岁、、、直到山下的人都在欢呼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他不会来了。
无望的等待,最是折磨人心。李建国走了那么长的时间,就像那一切都只是一个梦,如果没有那把精致的p08手枪在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的话。
一年又一年,阿莴窈在无尽的等待中沉默下去。时间能摧毁一切,当初的爱恋和信任在绝望的等待中一点点的变质。怨恨、怀疑、恐惧在一点点的啃食着阿莴窈的心,她不确定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为什么不回来?战死沙场?还是喜欢上了别的姑娘,早就忘记了,还有一个自己在等待着他?
一次次没有答复的询问,扭曲了阿莴窈的内心,等待变成了一种执念。她开始研究被列为禁术的巫术,吸食死人骨灰,炼取阴血,只为了能吊着自己的一条命,继续无尽的等待。
人不人,鬼不鬼,独自一人住在当初第一次见面的山洞中。她已经无法去投胎,灵魂被困在了自己早该腐烂的躯壳里面,得不到救赎。
这些事情,都是昔日旧事,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得到知道。也不知道该怎么评述我的这好奇心。若是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