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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写作动议

 

可以算是“代圣人立言”了,就这件事来说,大清的人是真的应该学学洋文,否则自己说的什么,洋人都听不到,本来这事应该是男人来办,却给练彩师一个女子抢了先,让人不由得便要惭愧起来。

此时听了凤准的夸赞,练彩师便笑道:“我哪里想到那么多?只是当时的感触实在很深,不吐不快,就写了那么一篇,本来想着未必给人看中,哪知他们竟然真的登了,其实也是看到中国人用英文写作,觉得新鲜。”

后来编辑和自己说:“你的这篇通讯确实写得很好,另外你作为一个中国人,能够写这样漂亮的英文,让人很是吃惊,中国人的视角,毕竟与西方人不一样的,希望今后你能够多多撰稿,让住在上海的侨民了解中国文化。”

凤准听到这样的内情,倒是不觉得怎样受挫,仿佛是那班洋人看轻了自己心爱姐姐的才华,只当做猎奇,她眼珠一转,就找到了新的机会,两只眼睛亮晶晶:“好姐姐,着实是一件好事,在咱们大清国,能用洋文写作的实在太少,姐姐这便是‘奇货可居’,趁着此时无人能写,姐姐就赶快抢先,把咱们中国的事情原原本本讲给洋人听,免得她们看咱们,都跟看珍禽异兽似的,赚钱倒是在其次,难得这个机会,姐姐一身才华得以施展,不至于白白埋没,流传到后世,也显得我们女子之中不能称为无人。我们虽不是像那孟丽君,能够考状元当宰相的,但能够写下许多文章,也不枉了这一生。”

练彩师咯咯地便笑,凤准是绝爱《再生缘》,她与母亲乌映璇的口味不太一样,乌映璇是最爱《红楼梦》,手头一部从当女儿的时候便珍藏的脂批本,结婚的时候带到夫家,这么多年来都有点翻烂了,太平军进城抄了家,把她那部书拿去烧了,可叹上面还有乌映璇自己的批注呢,乌映璇大为心痛,到苏州之后很快又买了一部,日常翻来覆去地看,回味无穷,凤准则是嫌红楼梦“太闷气,绕来绕去地没劲,再怎么样闪展腾挪,也不过是园子里那么一小块地方,螺蛳壳里做道场,最后一个个也没个好结果”,凤准爱看《再生缘》,“那才痛快,一句句的来劲。”

乌映璇本来是想说:“你看那书入迷了,巴不得自己也去当个孟丽君。”

然而想到凤准最后那一句话,一个个女人都没有好结果,不由得又默默,高鹗续书倒是给了个大团圆的结局,然而像是乌映璇这样的人,对高鹗写的那些是不能相信的,看前面当做预兆的那些引子,分明是最后都完了,没有哪个得了好结局,高鹗这纯粹就是硬往花好月圆那边掰,倒是能给人以安慰,可惜不真实,自己常笑女儿的《再生缘》是虚妄,然而看看自己的《红楼梦》,也不怎么美妙。

练彩师听凤准这样一说,心中便是一动:“我也有这样的想法,只不过真的要写,终究有些勉强,一是我对于中国的文化,不是怎样精通,二是以我现在的英文,要一直写下去实在有些为难。”

这是真话,写那一篇揭露法国人行为的稿子,练彩师是心情激动,词汇量也够,多是常用单词,所以才写了出来,然而倘若真的要长期写稿,她对于这个时代的中国文化不是很了解,虽然大学毕业,也算知识分子,然而练彩师接受的都是二十一世纪的教育,现在的都是传统文化,练彩师虽然这些年断断续续也在接触,积累的终究还是不很深厚,而且以她现在的英文水平,写一些日常的还行,要写文化题材,那就有点吃力。

凤准一腔热血,此时听练彩师提出了两个很实际的难处,虽然都是现实,却哪肯就此罢休?脑筋转动很快便想出了办法:“姐姐太自谦,对于咱们中国的东西,你总比那些洋人懂得多,实在不知道该写什么,你便来和母亲姨妈说话,诗词歌赋焚香点茶,她们可是有许多话说。至于姐姐担忧的词不够用,姐姐不能多查查词典么?看案头那么厚几部书,倘若这几本还不够用,就再买几本,总能找着合用的词。”

练彩师登时一拍大腿:“好主意!妹妹这可是解了我的难了!”

英文作者

练彩师得了凤准的建议,马上便行动起来,首先是买词典,她是有心要买牛津词典的,然而向bertha和richard打听了一下,那本词典现在还不存在。

richard笑着说:“lian,你的消息很灵通,两三年前确实有人提议要修订一部《新英语词典》,与从前的编写方式不同,不过到现在还没有出,修订稿先拿给乌映璇许崖兰去读,当然是中文文本,许崖兰看过之后,不住地笑:“‘七宗罪’啊,原来洋人还有这样的说法,都是些个什么?”

练彩师扳着手指一个一个地数:“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淫逸。”

乌映璇则是熟悉多了:“当初那些长毛讲‘天情道理’,曾经听说过。”

许崖兰从没有在太平军占领区生活过,所以就不像表妹那样,接受过本土版初级的天主教培训,此时感觉很是新鲜:“有点像佛家的戒律。”

通篇看下去,几个人都不住地乐,顾恪微这时候也回来了,进门看到练彩师,便笑道:“妹妹来了!什么事如此开心?”

乌映璇便将那篇文递过去:“给你看看,阿彩写的我们中国人对饮食的说法。”

顾恪微快速从头到尾看过一遍,也笑起来:“妹妹以小见大,以饮食阐发道理,见解着实精微。”

瞧瞧这一篇文章写的,开篇便说中国与西方的不同,在中国人看来,食物是人生的乐趣之一,人生的意义不是为了时时警惕,而是要享受生命中的美好,而饮食的美好很重要,食物的学问也很值得挖掘,品尝美味的食物,是理所当然的权利,虽然也有“布衣蔬食”的说法,然而多数是为了表达一个人的品质,甘于淡泊,不会为了财富权力而丧失自己的品格,并不是刻意清苦,但凡是这样的人,作者相信,如果有比较优裕的生活,她们也是愿意的。

然而中国人也并不是提倡放纵,在中国的传说之中,“饕餮”是一种凶兽,它的特点就是贪食,有一个永远无法餍足的胃口,引申开来就是非常贪婪,对于一切都渴望攫取,把全部利益天然的都视为自己的,对于这样的品性,人们也是不喜欢的,总之中国人的想法就是,“万勿过度”。

看到这里,顾恪微的感觉是,说得真好啊,表面上说的是食物,实际上说的是人,洋人可不就是这样么?认为他们的要求是必须满足的,但凡不能够达成目的,就认为是莫大的侮辱,整个世界都无法满足他们那膨胀的欲望,跟皇帝还能讲讲道理,跟洋人什么道理都讲不了,一个不高兴就是开打,反正他们要什么就得拿到什么,与其说他们是成年人,不如说是顽劣的孩童,毫无节制。

当然了,这个孩童的杀伤力巨大,简直就是“魔童”,对于洋人,顾恪微可是半点没有居高临下的轻忽态度。

练彩师把文章的英文稿拿给bertha和richard,两个人的头并在一起,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笑,练彩师真的很有意思,她从食物讲到“平等”,文章中对于食物的态度,好像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

她写到猪肝:“西方人除了法国人喜欢吃鹅肝,尊为绝顶美味,其她的人似乎多是不喜欢禽畜的内脏。而中国或许是因为佛教‘世法平等’的熏染,对动物内脏是很平淡的态度,这类材料在中国人的食谱之中,虽然不是很名贵,比如中国的文学惯例,‘购买猪肝来食用’就代表了清贫的生活,不过现实之中,中国人对于肝脏之类并不鄙弃,这个情形大约也是和‘粗布衣服,清淡的蔬菜’一样,都只是表达一种境遇,一种理念的抒发,在中国对于珍奇的美味,另有一种描述,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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