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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十七章

 

宛马,十分眼热。

那可是赫赫有名的汗血马!

他们骑过马,还真没骑过大宛马。

再说了,汗血马稀少,首都也不多见,仅有的几匹也是爱马者私人所养,在马俱乐部也找不着汗血马的身影。

老外土壕竟然送了小萝莉两匹配汗血马,嗷,他们好想抱小萝莉的大腿啊!

乐善第一次见到矮种马,一下子就被长发飘飘的小精灵们吸引了目光,高兴得嗷嗷叫:“姐姐姐姐,小马好可爱!”

“嗯。你喜欢哪匹,等会带你去学骑马。”乐韵淡淡定定的。

罗素家的绅士们送的这份礼物可是送到心坎上了,瞅瞅,她家弟弟的眼睛都像灯泡一样亮,可见有多喜欢。

与其说罗素家族是送她毕业礼物,不如说他们是打着送她礼物的幌子借机送她家弟弟礼物,罗素家族若想与她建立起她与老法拉利先生一样的友谊,从她弟弟这里入手更能打开突破口。

“两匹都喜欢,我能不能换着骑。”乐善眼睛亮晶晶的,两匹小马都很漂亮,很萌。

“行吧。”乐韵点头。

“姐姐,快给牠们取个名,以后叫它们名字。”

“就你机灵,”乐韵戳弟弟的脑袋:“白毛小马叫飞雪,红棕毛的小马叫绛云,枣红汗血马叫逐日,粟色汗血马就叫追月。”

为了让弟弟记住马的名字,她还特意将每个名字的是哪两个字给解释了一番,飞雪、逐日追月的字好理解,绛字与“降”同音,是指深红色。

“好耶好耶,姐姐取名最棒!”乐善顶着星星眼,回身抱姐姐大腿。

自家弟弟粘人时像牛皮糖,乐韵干脆抱起弟弟,下楼,开了院门,去院子内看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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