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
神魂荡扬吻到床边。躺下前对方却暂停,伸手去摸床头灯。但又没立刻揿下,在看她脸色。
“不用。”最终,她带着醉意跟吉霄确认。
这句一出,占据她视野的女人神色明显地变动。“好。”她说。连声线都颤抖。
在那一刻,方知雨想起吉霄书柜上的书册。有一本是心理书,翻开来扉页写着何医生的名字。但里面的笔记除了医生的,还有吉霄的——
女人的字她认得。
以前方知雨曾带着好奇翻阅过这本书。其中一页,医生写:
“真正的亲密会让患者冒险,暴露依赖的渴望以及愤怒的感受。他们对潜在亲密关系的反应,就像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对满桌美味佳肴,却告诉自己这些食物吃起来一定味同嚼蜡,因此拒绝享用。”
而旁边,赫然是吉霄的字迹。三个字:
“方知雨。”
在看到自己名字那一刻,方知雨满心讶然。想知道吉霄是何时、为什么,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在看到这段笔记时,想起她。
总是随心所欲、及时行乐的人,真的像她看上去那般超然吗?真实的她会不会其实也被困在某片云雾中,在等着谁踏入,却始终求而不得。
一想到这样的吉霄是漫长岁月所造就的结果,她心中就更加疼惜悔恨。执念是深色,黑色或者灰,融入水中,这份爱便不可能再纯粹。
她想以血肉抚慰这个人的饥肠——
只要吉霄开心。
那么开始吧,被暗影吞噬也没关系。即使怀抱罪孽与恐惧,她也要克服,也要献祭。
她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是多么畏葸不安定,只知道下一刻情人用手托起她脸颊:
“方知雨,不要别的,看着我。”
目光灼然地说完这句,吉霄拉过她的手一点一点轻吻。到她终于无法不去看、重新以吉霄为世界中心时,橘色灯光下,女人就那么在她的注视中脱去自己的肩带。
春光一览无余。是鲜活的,在呼吸的曼妙胴体。肤如凝脂,发如丝缎,稠迭绵延,令她光是看都血脉偾张。
吉霄却还要她感知,拉着她的手从脸开始,滑至唇,再往下。仿佛要她一一确认,这就是在黑暗中同她恋慕过、痴缠过的那具肉身。这么做的时候,女人没有向来的自如,反而是露怯的,甚至带着惶恐。然后方知雨就知道,今晚她在灯光下触碰的不仅是这幅肉眼可见的丰盈的皮囊,还有终于朝她敞开的一颗残破的心。
“吉霄,我哪也不会去。”这句说完,她就情难自已,上前抱紧眼前赤裸的女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永远。”
被她拥住的人明显愣了愣,随后莞尔。
“真是闻所未闻。”她说。
方知雨再醺然,也觉得这话似曾相识。怀疑感慨着,吉霄就凑近她耳廓,如平常那般亲吻她、品尝她,好像享受一道风味绝佳的美食。
“别去背你不该背的十字架,方知雨。”吻完后吉霄说,“既然命换给我了,那些无聊的东西也一并给我。是你答应的,交换。”
方知雨心间震然,暗影也在那一刻彻底消逝。自此她只能看见一个人,并且听到她说:
“抬手。”
然后她便跟从,承认欢喜,承认放纵,承认对行乐,她也一样痴迷。
起承转合,穷尽想象,走向的终点却都是床。但如果这里是河岸,激情是情人的眼光,那么在爱欲中与她躺入红尘,又有何不可?
当然可以。
在黑暗里抚摸过、亲吻过,但在灯光下又不一样。视觉鲜明得令她迷情,美丽是种霸权。美丽让人忘记避害、饮鸩止渴,要在刀尖舔尝蜜糖。美丽让人暴露愚蠢天性。在贪婪中,她亲吻玫瑰。
好像回到多年前的春天。躺在一片灿烂白热里,心如波光摇曳,一阵风来,便荡开千层柔漪,每一层都温热湿润,遍染星辉。
因为灯光,也第一次彻底看清吉霄的表情。非常生动不遮掩,直白到露骨。看到她被啃咬得在哼吟中流出泪来,她还会笑。肆意得有些过分,却又实在漂亮。这个人渴求她,像吞咽一道美食,无肉不欢,饮食女女。人之大欲,莫过于此。
到第几次时,力气全失却,陷在一片湿润中,是汗是泪都不分明。吉霄握着她的手说,一直都觉得她像年糕。“以前我就这么想了,吃年糕时总是想起你。”
以前?是多久以前。
对于女人如梦呓一般的言语,她心起犹疑,却又很快被她炙热的触碰收走心魂。
被吉霄需要,让吉霄开心。在湿润中,方知雨想自己就是一个过期罐头,以前总想把自己倒掉。若什么都不欲求,又为何看明天。反正明天和今天一样,未来就是过去。吃了什么,去过哪里,区别大么。走在路上,却也像没有行走。心还封在不透光的盒子间里,躲在为自己造的棺材中。
但是现在,吉霄吃掉她,然后重新填满她。
既然播撒下了种子,那么至少等到开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