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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初到贵境

 

哎哟,了不起啊,少年!手段真是高明!」丘老板赔笑道。「不过这确实不值1000两银子的,我最多出00两银子吧,不能再高了!」

方铃听到後喜出望外,拉一拉我的衣袖,示意我赶快答应,我心想应该也差不多了。

我们交易完成後,我拉着木头车,方铃则拿着00两银子,欢天喜地的回家去。

「爸,你猜我们把猪腿卖到多少钱了?」方铃兴高采烈的道。「本来丘老板只出400两银子,但谢大哥竟然还价到00两!」

「你这小子忽然不笨了?」方大哥听到方铃说出刚才之事,笑道:「我以为那个吝啬鬼,最多也就只会出5、600两银子。」

「我以前听我爸说过,将来到了城巿生活,无论买卖甚麽东西,都要懂得议价嘛!」我也笑道。议价这个模式,还真是世界通行啊!

「这400两银子,就给你吧!」方大哥说着,把一半的银子拿了给我。

「这怎麽好意思呢?」我推辞道。「我在这里白吃白喝,还要向大哥你好好学习各种事物,不能再要你的银子了。」

「猎杀这大野猪,本来你就占了超过一半的功劳。」方大哥说。「你救了我的x命,我提供你两餐一宿,已是合理不过。何况你现在身无分文吧?那些衣服,日常用品,总得自己购买的。」

「那麽……就谢谢大哥了!」我想想也觉得合理,便收下银子。

「爸,也给我点零用钱嘛!」方铃说道。「我那些旧衣服已经有点窄了,也该买件新衣服吧!」

「你这小丫头,也想学人打扮了吗?」方大哥虽然摇着头,却也拿了20两银子给她。

「太好了!」方铃欢呼一声,又说道:「爸,我现在带谢大哥去布店买些衣服可以吗?」

「唉,nv大不中留。」方大哥叹道。「你们去吧,我做好饭等你们回来。」

方铃嘻嘻大笑,拉着我的衣袖出门了。

过了两天,方大哥的腿伤已好了大半,他说要带我到城外附近的森林里学习弓箭。因为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方铃自然也跟着来。

方大哥是个弓箭嫺熟的猎人,从前在义军里就是担任弓箭手的工作。而方铃在4年前丧母後,也常常跟着他出外打猎。目前她所s的弓箭,命中率也接近一半,算是相当不错了。

至於从来都没有拿过弓箭的我,自然变成方大哥的取笑对像。

「谢大哥,你的姿势虽然对了,不过还有些地方需要注意的。」方铃说道。「不能只靠蛮力来拉弓,除了手臂外,还有腰背也要适当地用力,保持双手稳定。还有就是调整呼x1的节奏,并留意风速和风向的变化。」

虽然我能靠记忆,做出跟方大哥相同的动作,但果然要s中目标,还有很多看不到的技巧。

「然後,要瞄准的目标并不是停下来的猎物。」方铃续道。「因为动物们都有天生的感应力,当受到弓箭瞄准,便会产生危机感而逃走。所以我们要等牠开始跑了,再按照牠的速度,预判弓箭到达时的落点。」

经过方铃详细和耐心的教导,到了h昏时间,我终於s中了一只野兔,算是有点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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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月有余,我的箭术已超越了方铃,不过她并没有介意,还很替我高兴。

有一天晚上,方铃来到我房间外,隔着布帘轻声问道:「谢大哥,你睡了没有?」

方大哥的屋子并不大,本身并没有房间之分,各人在晚上就以布帘围着一个空间,当作是睡觉的房间了。

「方姑娘,我还没睡。」我回覆道。

她揭开少许布帘,走了进来,坐在我的床边。

该不会是……

「谢大哥,你真用功啊,每晚都要看书。」方铃说道。

「对啊,因为我想多学习不同的知识呢!」我心不在焉地回应道。「你找我有甚麽事呢?」

汉朝,特别是东汉之後,最流行的书法是隶书,跟我原来世界的中文字t相差不大,基本上都能看懂。因为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所以跟城里书店老板商议好,用十份之一的书价,当作租书一天的费用。这样亦令我能更快了解到这个异世界的资讯和常识,也可以在书本中尝试寻找一切和魔王有关的事情。

「明天四月初十,是我爸爸的生辰纪念呢!」方铃说道。「不过我还没想好怎样替他庆祝,谢大哥有好提议吗?」

嘿,我在胡思乱想甚麽呢?

「那不如做一个蛋糕给他吧!」我随口说了出来,才发现说错了话。

「蛋榚?哪是甚麽东西来的?」方铃当然不会知道,奇怪地问道。

既然已经说了,我也尝试在脑海中回忆一下上辈子看过的食谱之中,有没有不用焗炉或者电冰箱也能做出来的蛋糕吧!

嗯,有了!

「这样吧,我写几个材料给你,你明早替我准备一下。」我拿起了毛笔和纸张,边写边说道:「分别是j蛋、小麦、砂糖……」

说起纸张,这是东汉的蔡l改造而来的。这些以树皮、破布、麻头和鱼网等廉价之物做出来的纸张,大大降低了成本,才能让书本得以普及。

次日,方大哥本想带我一同去野外打猎,但我说昨天的书本还未看完,所以想留在家里。

等方铃买好了材料,我就一步步的把从前食谱里的步骤逐一照做,最後利用铁锅加热烘乾,这应该是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出现的蛋糕吧!

方铃觉得很新奇,用手捏了一小片放进咀里,惊喜道:「谢大哥,这太好吃了!你怎会懂得这个做法呢?」

「方姑娘,这是我爸爸以前教过我的,我也是第一次尝试而已。」我只能说谎道。「哎,你别再偷吃了,不然方大哥回来时,这蛋糕就不好看了。」

「你别叫我方姑娘了,这真的很奇怪,叫我小铃就好啦!」方铃说道。「我也叫你非哥,好吗?」

「嗯,可以啊!小铃。」我笑道。虽然相处的日子还不长,不过我也确实把她当作成妹妹一样的。

能来到这样的家庭中,我觉得自己真幸运呢!

不经不觉,我在方大哥的家里已住了半年时间。除了弓箭外,也从方大哥身上修习了军中基本的一套长拳,一套刀法。

最初的两个月,进步是神速的,然後便渐渐慢了下来,近一个月简直是毫无寸进。

虽然我很喜欢这样安稳的生活,但毕竟我背负对抗魔王重任,是有着成为英雄或者勇者为目标的人,再长此下去的话,恐怕神也不会高兴了。

踌躇了几天,也不知道该如何决定,没想到反而被方大哥猜中了我的心事。

「小非,你已经在这里住了半年,也差不多该走了吧?」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方大哥忽然说道。

「爸!你怎麽忽然要赶非哥走呢?」我还未回应,方铃急着回应了。

「小铃,你也知道吧,你的非哥天资卓绝,身手敏捷,学甚麽都b别人快。」方大哥顿了一顿,续道:「我已经没有甚麽可以传授给他了,以他的聪明才智,过目不忘的本领,如果得遇明师,修习上乘的内家真气,无论要成为武林高手,或是大魔法师亦非难事。甚至参加朝廷的考试,未来出将入相,也不是没有可能。」

「方大哥过誉了,我擅长的只不过是si记y背,既不懂融汇贯通,也不知灵活运用,哪能成甚麽大事呢?」我摇头道。「而且,我也完全无意做官呢!」

「没错,官场黑暗,确实并不适合你。经过这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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