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妹妹是个大美人[穿书] 第110节
童秀秀目瞪口呆,实在没想到还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她呐呐道:“我弟也在经济系。”
这下轮到陈弄墨震惊了:“怎么会这么巧?”
两人对视片刻,刚要再说什么,耳边就响起了一道温和的声音:“这边没人坐吧?”
童秀秀侧头,发现来人有些眼熟,又扫到附近没什么空位,便点了下头:“没人。”
来人说了声谢谢,才坐了下来。
有了陌生人,两人也没再继续聊,而是加快了进食的速度,默契打算换一个地方接着聊。
不想身旁的人却很是自来熟的开口了:“童秀秀同学,我打算参加文学社团,觉得你很有这方面的天赋,你要不要跟我一起报名?”
一头雾水的童秀秀转头,确定自己真不认识这人后,才客气问:“请问我们认识吗?”
来人推了推黑框眼镜:“抱歉,我以为你认得我,我们是一个班的,我叫王才华。”
本以为眼前漂亮的女同志在听到自己的名字后,应该能反应过来,不想她面上依旧茫然。
王才华只得再加了一句:“我是咱们班的学习委员。”
童秀秀恍然,却还是摇头:“谢谢王同学,我觉得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就不参加了。”
她只是性子单纯了些,又不是傻。
这人像是没瞧见坐在对面的陈弄墨,直奔自己,谁知道打的什么主意。
再说了,童秀秀也确定,自己真没有所谓文学的天赋。
王才华得了拒绝后,也不生气,依旧好脾气的劝说了两句。
见童秀秀依然客客气气,却态度明确拒绝,便暂时歇了心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递了过来。
然后在撞上对方不解的眼神时,笑着解释了一句:“我是真觉得你很有天赋别急着拒绝,先看看我写的诗词,说不定就能激发出灵感。”
说完这话,也不等人再说什么,便端起饭盒,温和有礼的退场。
童秀秀
陈弄墨
两人面面相觑,谁也没去拿那几张纸。
好一会儿,童秀秀才一言难尽问:“这人到底是来做什么的?”怎么觉得脑子不大好的样子?
陈弄墨憋笑:“大概想要向你展示他的文采?”
童秀秀更震惊了:“我做错了什么?”
有已婚保护层的陈弄墨幸灾乐祸:“噗”
曾经有一位作家说过, 他渴求知识,如同饥饿的人们渴求食物一般。
从前的陈弄墨敬佩这样的人,却不曾真切的见识过。
直到她来到了这个时代,成为恢复高考后, 第一批走进校园的大学生。
这里几乎所有的人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如饥似渴的吸收着知识。
不仅是课堂, 自习,就连课间休息,也有半数以上的人抱着课本。
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 陈弄墨那自以为是的悠哉心态也跟着发生了变化。
才几天的功夫,就已经加入了卷生卷死的学习氛围中去。
但, 忙碌起来的似乎不止学生们, 就连时间的步伐也风驰电掣了起来。
这不,转眼就是一个星期过去了。
中午陈弄墨习惯性与童秀秀相携着往食堂走去:“今天高红还是不跟咱们一起吗?”
“她说要去图书馆找资料, 带了饼子。”
其实是高红比较节俭,虽说大学每个月都有十八九块的补助,但她家里情况不大好,得将一半钱省下来寄回家里。
所以只跟着陈弄墨她们吃了几天, 发现两人总是给她夹菜,便不好意思再过来了。
陈弄墨挺能理解高红的这种拒绝。
毕竟前世她的校园生活, 比起现在的高红, 窘迫的程度不相上下。
那会儿她自卑又自傲, 不愿意接受同学们的帮助。
总觉得伸一次手,与同学们之间的关系就会不一样了。
童秀秀从小锦衣玉食,就连下乡那一年也没亏过嘴, 完全没有多想,信以为真的感慨了句:“她也太拼了。”
陈弄墨笑着推了推她:“往前一点。”
童秀秀回头, 这才发现排在她前面的人已经跟她拉开了些许距离。
大锅饭翻来覆去老三样,两人对菜色全然没有好奇心,跟上队伍后,又开始聊起放假的事情。
童秀秀想邀请朋友去家里做客,陈弄墨却笑说:“这周我没时间。”
童秀秀刚要问为什么,突然想起聿聿是结了婚的。
碍于这会儿人挤人,她便闭了口,直到打好饭菜,找到位置坐下来,才小声问:“要去找你家邵团长?”
几天相处下来,童秀秀已经大概知道了聿聿丈夫的情况。
今天食堂里有白面馒头,陈弄墨便没选米饭,闻言,她咽下嘴里的馒头才点头:“之前就答应他的。”
童秀秀虽有些失望,却也能理解,新婚夫妻嘛,还是感情这么好的夫妻:“那只能等下个星期了。”
下个星期也被预定了,对于自家邵团长黏人的程度,深有感触的陈弄墨不大好意思的找补了一句:“也不一定要星期天,平时晚上也可以的,正好喊上我哥还有你弟弟去我家吃晚饭。”
经过这几天的接触,她对童家人的心性也大致有了了解,挺愿意当成实在朋友处的。
“也行,不过具体时间我得先问问家里的管家公。”虽然是姐姐,但是童秀秀表示,很多事情,她都被小的管束着。
这是甜蜜的管束,陈弄墨表示很理解,就比如她的双胞胎哥哥们。
哪怕现在没有住在一起,陈义也早早与陈君安排好,隔一两天就去妹妹家转悠一次。
就是为了叫附近的人知道,这家里有男人。
陈弄墨哭笑不得的同时也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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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走读生,没有宿舍可以休息。
吃完饭后,两人抱着饭盒回到了班级。
她们的专业一样,大部分时间都是同进同出,童秀秀有些困了,想眯一会儿:“你是眯一会儿,还是继续看书?”
陈弄墨把饭盒装进书包里,认真考虑起中午回家吃饭的可能性,毕竟食堂里的大锅饭实在是难以下咽。
更吃不消的是,开学一个星期以来,翻来覆去那几样,味道基本与白水炖煮没什么差别。
午睡就更不用说了:“我就不睡了,担心感冒。”
童秀秀揉了揉眼睛,又拍了拍脸才无力道:“也是,我也不睡了。”
“童同学,你要是困了,就披着我的军大衣睡一会儿吧。”王才华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他不止说,还适时的姜军大衣递了过来。
别看陈弄墨家里不缺军大衣,那是因为家里的军人多。
但这个年代,在大多老百姓眼中,不管是军装,还是军大衣都是稀罕的存在。
再加上王才华长得不差,又戴了个黑框眼镜,是时下很多女生都喜欢的书生模样。
他又时不时对童秀秀表现出明晃晃的偏爱,只要是有眼睛的都瞧出是什么情况了。
几天下来,还真有不少人觉得两人登对的。
这不,已经有男生开始起哄了。
陈弄墨却是皱了眉。
她总觉得王才华瞧着斯斯文文,没有什么攻击性。
实际上却在利用大家的舆论误导,甚至逼迫秀秀最后跟他走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