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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醒在狼人之夜 第158节

 

双眼却被突袭的锐风刺得睁不开,

这次穆夏削掉了骑士盔帽上的红宝石雕花,殷红的碎晶如血珠喷溅一地,很快就被雪白的马蹄践踏在脚下。

红骑士用手掩住破口,抬头对上那人的目光。漆银的盔帽里有什么在发光,那是一双绿金色的眼瞳,恶意森森的光闪动着,彷佛有毒蛇猛兽被关押在里头,对着猎物露出锐利淬毒的爪牙。

该结束了。狼王微笑,抬起长/枪

几乎是在长/枪挥动的那一刻,红骑士也动作了,却不是立刻拉着马避开,而是整个人顺着长/枪的方向奋力往后一倾──

在观众眼底就是穆夏终于找回了感觉,一击将难缠的对手打落下马。

空气瞬间沸腾,现场欢声雷动,所有人都在为胜者叫好。此时的银骑士就像被打磨过的钻石,看上去赢得艰辛,却也因此更加耀眼,他再次证明了自己的无敌,捍卫了圣堂的荣耀,传奇的猎狼英雄也是大陆最强大的骑士。

无人谈论起输家,那位红骑士滚落一圈,有侍童上去要扶他,却被他推开。

骑士一拐一拐走着,莳萝盯着他的动作,这次她看清楚了那是一副釉白的铠甲,上面镌刻着朵朵鲜红的花团,就如其白底小蔷薇的家徽──克丽缇娜曾经一无所知,以为那是自己贵族父亲的标志,后来才接露那是窃婴贼留下的痕迹。

“从繁荣的玫瑰下生出退色的白蓟、寄生的杜鹃、背叛的小蔷薇,诗人们咏唱的《三姊妹新娘》说的就是百年前分裂帝国的三个元凶;帝国三大家族──曾迎娶女王姊妹的皇亲圣路伊王室、女王重臣的哲林根家族、以及宫廷内臣何赛林家族。”

舒曼夫人以为莳萝不懂,贴心地为她讲解。

“圣路伊王室自栩为百花之冠的血脉,叛离帝国之后便建立了圣路伊大公国;哲林根家族一贯厚颜无耻,继续赖在帝国身上吸血,玩弄着两个律法的漏洞谋取私利;至于女王冢的何赛林家族则是将圣堂的势力引入帝国的罪魁祸首,不过十五年前他们同时触怒了女王和圣堂,直系血脉通通被清算诛灭,领地和爵位也全都被收缴……”

她轻搧羽扇,试着回想:“我记得当年何赛林家族直系全灭,有人从旁系找来了一名年轻的后嗣,还被圣堂正式认可为女王冢正式继承者,只是后来莫名其妙失踪了,自此很多人认为女王冢和何赛林都被女巫诅咒了。”

所以现在这个何赛林骑士到底是谁?舒曼夫人正纳闷着,只见红骑士先是将枪矛平放于地,起身向女王所在的看台方向敬礼。

就在她以为对方要转身离开时,却看骑士一拐一拐走来,越走越近,似乎是朝着这里走来……

“啊呀,看来我们这里有这位骑士大人的心上人呢。”颇有经验的舒曼夫人藏在羽扇后,饶富趣味地窃窃私语。

骑士们赛场上除了追求荣耀,还有就是爱情,比武大会的潜规矩是无论胜败,骑士战斗后都可以选择致敬于效忠的主人或是心爱之人。

当何赛林的骑士走近,观众才发现他手上紧紧握着一朵玫瑰,鲜红欲滴,就像紧握着跳动的心脏。他单膝跪地,细心呵护的玫瑰轻轻放在地上,武器献于女王,鲜花献于挚爱,有好事人立刻为他大声叫好。

玫瑰代表爱,但莳萝只记得红色的玫瑰,红色的血。

何赛林。莳萝这辈子只听过两个冠以这个姓氏的名字;血玫瑰,艾丝梅何赛林,以及穆夏在火海上呼喊那黑发少年;雅南何赛林。

那是与霍尔卓格一样充满诅咒的姓氏──霍尔卓格的黑狼诞生出了穆夏,而何赛林的血玫瑰就是一切的起源。

女王的贴身侍女艾丝梅何赛林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将还是婴儿的女王私生女克丽缇娜出卖给了教会,最后克丽缇娜被月女巫和效忠女王的骑士救走,艾丝梅作为替罪羔羊被圣堂处以火刑灭口。

但艾丝梅没死,她残缺的身体漂流至萨夏,利用善良的绿仙女和苦于生育的霍尔卓格夫人,偷取女巫的魔力和黑狼王遗骸的精血,成为玩弄禁忌血魔法的疯狂魔女──血玫瑰。她越发疯狂,牺牲了无数无辜之人,包括一个与自己流着同样家族血脉的孩子,最后甚至妄想创造神明取代一切,直至死于圣堂和女巫合力清剿之中,

可没有人知道魔女的诅咒从未消失,穆夏是她无意创造出来的作品,而另一个是……

一片阴影笼上单膝跪地的骑士,雪白骏马上的银骑士顶着一身阳光璀璨,居高临下地看着阴影中的红骑士。

穆夏伸出手臂,亲自拉起输家,观众们再次为这种高尚的精神鼓舞喝采,只有少年微笑听着对方手骨被自己一根一根捏碎的声音

他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说:“你说他们如果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太阳下烧成灰烬,会不会拍得更响亮呢?毕竟魔鬼处刑才是圣城最受欢迎的表演。”

“萨夏公爵提议不错,不如你亲自上阵吧。”

不知是谁一声令下,场内左右闸门被人拉开,数只行动迅速的黑影鱼贯而入,瞬间占据了大半赛场。

就在玫瑰、杜鹃、小蔷薇挂毯并列的高台上,有人大声宣布:“至高神和帝国荣光在上,帕特莉西娅女王陛下为圣城送来的礼物──足足五十五只卡奥沃尔森的猎狼犬!每一只都训练有素,可以嗅出任何一只狼人和人狼的气味,在这里献给今天唯一的赢家也是英雄──穆夏霍尔卓格大人!”

这一次莳萝近乎要跟着围观的群众站起来。

作者有话说:

男主做关卡boss,男二不来偷家说不过去,女主在观众席上吃瓜

胜利女神

◎她遗忘的“毛茸茸”。◎

丰沃的皮毛涌动着丝绒般的光, 巨犬们成群结队,长耳如飞翼飘扬,在灿烂阳光下宛如来势汹汹的云浪, 大片大片涌入竞技场。每一只眼珠子明亮有神,浑身纯白无垢, 毫无斑点杂毛, 竟是难得一见的纯色猎狼犬。

观众们无不赞叹其美妙出色的姿态, 帝国女王的礼物当真不俗,雪白无暇的猎狼犬的确与坐在白色骏马上的银骑士极为相配。

所有人都这么想,但只有莳萝握紧双拳,死死盯着场中的人,在她看来,此时的穆夏就跟泡在雄黄酒的蛇精一样危险。

那些猎狼犬与布莱克相当, 看着高高瘦瘦, 徒有体型,但莳萝知道它们纤细笔直的四肢实则就和刀刃一样锋利,那毛茸茸的针状鼻吻是缀有羽穗的飞箭, 狼的踪迹就是它们百发百中的目标。

当猎狼犬拱起身子, 觑起大眼,调动浑身肌肉奔跑起来,立刻就显出几分狼祖先的影子, 子之矛攻子之盾, 猎狼犬也是除了马之外唯一能追上狼人的动物。魔狼是人类的敌人,那猎狼犬就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一只狗对狼来说也许只是一块送上门的肉干,但当十只呢?二十只呢?五十只呢?力量不足的猎狼犬依靠的是群体捕猎, 它们天生是追踪狼的好手。只要给它们足够的数量, 甚至能活生生拖死力大无穷的魔狼。

莳萝咬紧嘴唇, 旁边的舒曼夫人说什么她都听不到,她只听得到五十只猎犬吸气吐气的声音。

最前面一只猎狼犬似乎是领头。它举起尖长的鼻吻探入空气,细嗅着尘埃的骚动。其他猎狼犬也纷纷动起鼻子,明明没有风,长长的耳朵却不自然地耸立,似乎感知到人类无法察觉到的异常,一只一只身子紧绷蹲伏,宛如蓄势待发的利箭。

一声轻响,银骑士轻转马头,似乎是想往反方向离开。莳萝在这一刻停止呼吸,眼睁睁看着巨犬们炯炯的目光捉住了一个方向。它们尖锐的脑袋就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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