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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真?

马敏很快从记忆里找到了这个名字,但是她知道的林真跟眼前这个林真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

那时候她还没有出嫁,林真这个哥儿在鲤鱼村里很有名,长得是一等一的好,但是跟姣好容貌相对立的是那性子,又喜欢偷懒又喜欢吃好的穿好的,遇着哪个人先看人家穿的衣服是什么料子,是今年做的还是去年做的。

马敏的婚事刚定下的时候,正好是林真和镇上钱家的少爷闹出丑事的时候,村子里到处在谈论这件事。

那时的林真,哪里有眼前之人半分影子。

马敏忍不住盯着林真看了好几眼,很快就从锅底灰下面看到了他本来的面貌,“真的是真哥儿?!”

“你怎么到府城来了?”

“你这儿子……”

林真今年才二十五吧,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孩子。

林真道:“来府城做生意,没想到遇到了祸乱,对了,待会儿你们把身上背的粮食放车上吧,尽快赶路。”

多了两个女娘一个哥儿,还有一个连路都不会走的孩子,一行十四个人迅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林真脚疼,抱着孩子坐在马车上,身体弱的陈娘子则坐在骡车上,两辆马车都堆得满满的,一眼望去全是铺盖陶罐等家伙事。

又过了两天,林真他们遇到的逃难的人越来越多,所有人都面黄肌瘦,像提线木偶一样机械地踩着脚下的路,路边的尸体从一开始的偶尔见到慢慢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显眼,有时候走着走着就有人倒下去再也没站起来,死去的人的家人也满脸木然地把尸体挖个坑推进去,没家人的便只能倒在那儿。

林真浑身都是冷的,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直观的灾祸,人的命在此时不值半文钱,为了一口吃的,一口水,能打得头破血流。

望着挡在路中间的已经腐烂了好几天的尸体,林真把脖子上挂着的布巾拉到鼻子那儿,跟几人把尸体移到旁边。

那些也在这条路上的人对他们做的事没投来半分目光,倒是有不少人看向他们他们的马儿和骡子。

那可是肉,能填饱肚子的肉。

要不是林真他们一行人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少年,早就被啃了。

“顾凛,在这里休息吧。”

林真望着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片濒临枯死的树林,抱着嗷嗷哭的孩子从马车上下来,这孩子挺乖的,不是饿了或者拉臭臭了从来不哭,总是咬着小小的手看着林真,让他压抑的心有片刻的放松。

他们已经走了六天的路程,到的这个地方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到处都是石头,连个遮挡阴凉的地方都没有,要是错过这片林子,就要顶着太阳晒一天了,别说他们,连马还有骡子都受不了。

顾凛闻言停下步子,先让王有财他们把马还有骡子拴在旁边,奢侈地拿出两竹筒的水倒在罐子里喂他们,然后揪旁边干得一揉就要成粉末的干草喂他们。

再去袋子里拿炒面粉,也不用水冲,就这么干吃。

路上逃难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能有两匹充当脚力的牲口还有吃的粮食已经够惹眼,要是再拿出其他东西,无异于抱着金子在别人显摆。

一个两个他们不怕,十个二十个三十个一百个……

总能把他们撕了。

林真捻着竹筒里面的炒面粉往嘴里塞,用仅剩的一点口水把干燥的炒面粉浸润,锤着胸口咽下去。

他对王有财招手:“我们已经走了六天了,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大概还有多少天能到。”

王有财嘴巴里都是炒面粉,咽下去后道:“过了这段路,就有一个村子,从这村子边上过去后就是我们安远镇马金河的主河道,顺着这条河走五天,看到有岔口那里,走左边七天左右就到了。”

林真这几年也回过安远镇,但那时候安远镇到府城有两条路,一条是他们现在走的这条荒废不能用的曾经的道路,一条是平坦一些的新修的官道。

他们本来是要走那条路的,可前天遇到从那条道往回跑的人,说是有人在前面遇到了流民军,他们自然不能冒险,便倒回来走这条路。

许多逃难的人也跟他们一样,选了这条路,导致路上遇到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有水有粮食都不敢多吃,生怕惹出事端。

林真点头,王有财是他们里面对路最清楚的一个,之前几天还带他们走了不少小路,避开了好几次人。

他对坐在离自己不远的王钦道:“此次回去,就把王有财的卖身契给了他吧,他给咱们带路也不容易。”

一个奴仆而已,而且王有财做事确实不错,王钦当即便答应了:“好,回去后我就去我母亲那里要他的卖身契,拿到府衙那里消了。”

王有财没想到自己还有拿回卖身契的一日,像他们这样的人,只要一日成奴,终身都是奴,哪怕成亲生孩子了,孩子也是伺候人的卑贱的命。

可是现在,他有了让自己成为贫民百姓的机会!

王有财当即砰砰砰给林真还有王钦磕头。

等王有财去看马了,王钦拿着装炒面粉的竹筒坐到林真旁边:“林叔,你怎么突然提他卖身契的事?”

他不是反悔,只是很好奇林真为什么这么做。

林真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望着同样在这片林子里休息的其他逃荒的人:“要是走原先的那条路,我们几人好歹走过,找找标志物也能摸到安远镇,但是现在这条路只有他知道,而且以他对路熟悉的程度,要是遇着什么情况还能带我们走偏僻的小路,是咱们用得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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