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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琴房里的蟋蟀

 

遇到张曼仪那天我的毕业论文刚开了个头,卡在文献综述上。文献综述是一种到写的时候会让你幡然醒悟自己读书少的东西,我在宿舍里捶x顿足了三分钟,含泪问天为什麽我这样不学无术的人会来读研。当然问不出什麽结果,我也很清楚不读研我会去g什麽。

我爸是工人,我妈是工人,我舅是工人,我爷爷nn都是工人,而且他们都在同一个厂。我也想像不出来不进厂我还能g什麽。

但是我这个专业——我中专学的是二胡,大学学的二胡演奏艺术,多出来的四个字并没有为我增加多少文凭含金量。我最後的归宿有百分之九十是:在工厂文艺队拉二胡。我妈估计就是这麽打算的,两代人都在车间里,总得培养出来一个坐办公室的。哪怕那个厂里的办公室冬天暖气也不太够,想打开水和热饭照样得去车间。但我都能想像出来我毕业以後,她和工友聊天就可以骄傲地一甩头:「我闺nv在楼上上班。」——如果那会儿她还没退休的话。

只是读研对於我来说实在还是很有挑战。所以当我写不下去的时候,决定c起我最熟悉的家伙放松一下心情。在宿舍拉二胡是不行的,自打我住进这栋七十年代修建隔音墙如同纸糊的老楼,我们宿舍就成了舍管阿姨频繁光顾的重点对象:

「同学,有人投诉你们宿舍有人在鬼哭狼嚎。」

「同学,锯木头能不能稍微轻点?」

好在我可以通过音乐系的朋友预约琴房。虽然我校的琴房跟关押重刑犯的单人牢房也没什麽实质区别: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只能放一台钢琴和一个板凳,门上还有个玻璃窗,管理员时刻巡逻从玻璃往里看,防止穷得每天吃泡面的学生们把琴键偷走。我有一次实在受不了,往窗户上糊了张纸,不到三分钟管理员就来敲门了——「同学,不许遮窗子。」

但时时在场的管理员在关键的时刻从不出现,b如今天晚上,我刚坐下没到两分钟,就听到隔壁传来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我寻思着我这二胡技术虽然退步了不少,应该不至於让隔壁被吓成这样?等了一会儿,管理员像凭空蒸发了一样,隔壁又发出了一声惨叫,然後是开门声。

我打开门,看到走廊里站着一个哆哆嗦嗦的nv生,这就是我所写的内容,也真实地存在在另一个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里吗?

张曼仪说:「这是我在追踪锈城过程中发现的另一个有意思的点,你知道《格萨尔王》吗?」

我:「你不要老拿你们专业的东西来为难我。」

但我其实知道。口传史诗艺术大名鼎鼎,考研的时候也是背过的。

张曼仪说:「格萨尔王的故事是靠不同的艺人口述唱出来的,每个人都说那些故事是神授,睡了一觉醒来就知道了。但他们获取的只是大概的图像,描述出来的方式遵循一定的格律,但具t细节每个人都不同。这是因为,我们加工记忆的方式是会依照自己的习惯和经验的,就像今天下午,我们两在同一个时间点坐在同一张椅子上,但回忆起这个场景,我的描述一定会和你不同。」

「民俗故事的主t是一种‘情节记忆’,当记忆的细节模糊时,讲述者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想像补充,连贯它的逻辑,就像那棵树——」

她指了指一棵一半在水里的树,「你看不到它水下的部分,但是你依然能大概猜出它的整t是什麽样子的。

「只要在关键部分留一些空缺,就会收到相似的效果。接收资讯的人会自然而然地开始想,这是为什麽?然後根据关键字进行语义分析,填补那些不需要写明的资讯。」

是这样的。我在读报道的时候是会很疑惑——为什麽在乡贤宴会上提建议继而遇袭之後,前去和矿场谈判的是夫人,还带了保镖?

暖气管是裂开了,但是一点点裂缝并不会漏水,还会让室内的气温变得更为燠热。蟋蟀检查完暖气管,也不敢再靠近夫人。在夫人的坚持下,她还是到卫生间把衬裙换上了,换下来的贴身衣k已经到处都是濡sh,她不敢让夫人瞧见,把衣服卷一卷打算带走。但夫人拦住了她:「就放在那儿吧,一会儿管家会来收走的。我让她洗晒晾乾再给你送去。」

蟋蟀半抬眼看夫人好像流露出一分似笑非笑的神情,定睛看又是端庄认真的,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近来神经确实紧绷,有些疑神疑鬼,坚持拿回去反而显得不够坦荡了,於是乖乖把衣服放进脏衣篮,跟着夫人出门。

天气好转了起来,出了一些太yan。锈城难得见到这样明朗的天光,富人区本来就绿化不错,这时候更是四面蓬b0,竟还有一些花盏开了出来。车子开出富人区,路过东广场。夫人忽地问:「你来过这儿吗?」

蟋蟀想了想,觉得还是说实话好:「我小时候住在这里。」

「哦?」夫人好像起了兴趣,「你住在哪儿?」

蟋蟀摇头,看那已经大变样的商业区,她也好些年没有来这里了:「这里都变了,我记不清了。」

司机cha嘴道:「夫人曾经也住这边,是不是,夫人?」

夫人微微笑了笑:「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蟋蟀有些震惊,夫人也曾经住在东广场吗?在她成为保镖、夫人成为夫人之前,她们有没有可能见过,但彼此却不认得?

「那个教堂从前还没有围起来。」夫人看着广场边上的教堂说,「我们常常进去玩,起哄说里面闹鬼。我们那些小夥伴里长得最好看的两个,还在里边装模作样地举办过婚礼,我是证婚人——我们那会儿才七八岁。」

蟋蟀脑中出现了有关那个教堂的记忆。也许孩童分不清如何组织自己的情节记忆,记下来的片段都是旁人不断重复提及最後形成的。她听着那几个词,便想起那年久失修的祷告室,上面挂着破了一半的十字架,被打碎的玫瑰花窗。几丛玫瑰刺枝从窗外蜿蜒地爬起来,没有花,倒是有非常尖锐的刺。这确是东广场孩童常玩的游戏——在那里假装举办婚礼。

她自己也曾经参与过这样的游戏吗?她不记得了。如果参与过,那和她举行婚礼的小夥伴又是谁?

在她苦苦搜寻自己的记忆时,他们抵达了那个剧院。蟋蟀本以为跟着夫人大概打架的概率会变小,没想到一进剧院,她就看到她们座位旁边赫然坐着陈老大和他的副手。後排一排西装革履的高大男人,大概是陈老大的保镖。

「多谢夫人赏脸光临。」陈老大向夫人点头致意,「我听说龙哥公务繁忙,无暇亲自来验收我们的礼品。我想夫人来,也是一样的。」

夫人浅浅一笑:「我既然来了,和龙哥亲临没有分别。我看陈总耳聪目明的,礼物应该不会缺斤少两吧。」

蟋蟀内心暗叫不好,夫人这是来解决卡龙撂下的通牒的,陈老大理应给卡龙交一只耳朵。但这对於一个黑帮老大而言是极大的侮辱,陈老大不会乖乖就范,冲突几乎在所难免。但夫人事先完全没有告诉她,她全身的武器只有一支口径25的短枪和一枚烟雾弹,子弹倒是够给在场十几个人每个人发一颗。但恐怕在她换弹匣的空档,先吃子弹的是她自己。

似乎是看出了蟋蟀的紧张,夫人拍了拍她的手背,面向陈老大又笑了笑:「陈总,你的那些大块头兄弟,把我这个小妹妹都吓到了。我想陈总这个级别的人,应该不会对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妇孺动手吧?」

「夫人把龙哥的保镖卫队队长叫做小妹妹,不知道是在侮辱谁。」陈老大也笑起来,「手无寸铁这个词,恐怕不符合蟋蟀的风格,对吧蟋蟀?」

蟋蟀说:「进剧院都经过金属探测仪,当然没有铁。」

陈老大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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